昌邑市国土资源局将本辖区内巡查区域划分为三个等级,一级巡查区域为主干道路两侧、基本农田保护区、重点矿区、国家和省审批的重点项目区;二级巡查区域为新城区建设附近、相对集中的矿区;三级巡查区域为村庄规划范围内、外的土地和零散分布的矿区。
在巡查中做到分工具体、责任明确。市局执法大队重点对一、二级区域进行巡查,每月巡查不少于四次,对三级和其他区域每月巡查不少于三次;镇(街道)国土资源分局实行定期每天巡查,并将辖区内的巡查情况记入台帐,每周汇总上报市局执法大队;村、社(组)国土资源信息员负责本村、组范围内的巡查,并将巡查结果不定期上报镇(街道)国土资源分局。
实施区域分级动态巡查以来,我市违法占地行为显著下降,无证勘查、开采矿产资源明显减少,有效维护了国土资源管理秩序。